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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监总局:网络餐饮平台必须建立全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机制

日期:2026-06-02 点击次数:38

根据 6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 123 号令),所有网络餐饮平台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机制,定期对平台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入驻商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平台应如实记录培训考核情况,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未按规定开展培训考核的,最高罚款 10 万元。